Monday, December 31, 2007

2007-痕迹

Friday, December 28, 2007

加州圣诞节

Tuesday, December 18, 2007

说说

一,
恶俗的电视剧里常有这样的情节:痴男怨女争吵,吵的什么也不必提,可是总有一方幸运地来说最后一句话,然后扭头就走,留下对方满眼是泪地站在那里。道理,自然也跟着前者走了。

那么设想这人不仅走了,甚至还死了,他的话该多有力量啊--这就是所谓死亡崇拜的起源,我以为。

二,
几天前看崔健的访谈,戴个绣着五星的帽子,穿着身挽着袖子的中山装,文不文,武不武,真替他难受。

三,
晚上听了很多遍周云蓬的《盲人影院》和左小祖咒的《当我离开你的时候》。左小祖咒是个惫懒人物,但不讨厌。

四,
米兰赢了博卡,得了世俱杯,这两个队谁赢我都高兴。

五,
明天小外甥女从加拿大来,要去迪斯尼两天,希望她不要问我“米老鼠存不存在”这样的难题,我真的不会回答。

六,
突然想起济南万竹园的一副对子:竹影拂阶尘不起,月光穿池水无声。可谓绝妙,只可惜朋友Y加了个横批:一切正常。这个Y,也是个惫懒人物。

Monday, December 17, 2007

Presidents

Friday, December 14, 2007

塞翁失马

英国队得救了!

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7

路上小心

Monday, December 10, 2007

一些言论

三十多岁的人了,而立已过,不惑未到,耳顺还早--看了不能同意的言论总忍不住别扭几天,心里争论几句,这是几条。

一,

在网上听到一个著名画家,所谓的“大师”,说:“你知道我(是)非常不从众的一个人,如果是一百个人和一个人,我绝对会站在一个人那一边。”女主持人问:“不是为了和大众较劲吗?”回答:“不是(原话如此),是为了和大众较劲,大多数人的见解我都痛恨,不管是什么都痛恨……,当然抗战不一样,……,(作那个危险的一个人)那是很光荣的事。”

我大体知道他想说什么,不过还是觉得这个态度有一点离奇:为艺术而艺术也就罢了,为少数而少数又是为的什么呢?女主持人很天真地把这位画家比喻为布鲁诺,我觉得很荒唐。布鲁诺成为“危险的少数”是因为,一,他追求真理并且在真理的一方;二,在地心和日心这件事上,真理又恰巧是在少数人这一边。布鲁诺没有有意去摆少数派的姿态,他的力量和意义在于“以真理为标准”。希望这位画家只是在女主持人面前装酷,而不是真的这么想,更不要这么做,不然吃力不讨好,白白受苦后反而离真理更远,只收获些虚幻的英雄感。

二,

在网上看到一篇糊涂文章《种族主义没有“万一”正确性》,文中说:

诺贝(尔)奖得主詹姆斯·沃森前不久说DNA结构证明黑人不如白人聪明。后来在舆论压力下道歉,离开实验室。此事现在没完。坊间有声音说:万一沃森说的是真的呢?那岂不是冤枉了一个科学家?这种逻辑可以用于为一切种族屠杀辩护,我们知道,这类屠杀一般建立在屠杀者高于被屠杀者的种族优越感上,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万一这种优越真的有科学依据呢?那屠杀就对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种逻辑可以用于为一切种族屠杀辩护”,更不明白为什么如果“黑人不如白人聪明”,“屠杀就对了”。我觉得希特勒的邪恶之处是在于他认为:如果一个种族比另外一个种族“优越”,他就有屠杀后者的权利。至于“是否聪明(姑且用这个词罢)”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黑人和白人作为种群是否有统计意义上的智力差别当然是一个可以研究的问题,虽说比这个更重要、更值得研究的问题多得是。如果某人说:我们要屠杀黑人,因为黑人比白人黑。那么我们为了反对这种族主义,难道要拒绝承认黑人皮肤黑吗?

我认为,种族主义是“利用种族间的差异来歧视某个种族的行为”,而不是“承认种族差异的行为”。种族间当然是有差异的,尽管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复杂。詹姆斯·沃森可能是错的,也可能是对的,这个需要证明或证伪,而不是禁止问这个问题。

三,

朋友写了篇关于星相的文章。文章结尾说:

关于星象与时代的关系,即使在古代,也是一门人人觉得神秘的学问,在当代,可能许多人不再觉得它神秘,而是觉得它荒谬,无论各见如何,我以为,有兴趣者自可深入研究,不信者自可存疑,大家不妨和平共处。毕竟,我们对这个世界还所知甚少。

抱歉,我亲爱的朋友,我认为这纯属谬论:科学对这个世界的“所知”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甚少”。科学和星相学距离真理的距离早已不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即使是罢,退一步说,也不要一百步笑五十步呀。

四,

这些年感触最深的就是中国文化中科学精神的缺乏:是和非的问题总会被人变成政治姿态问题,人们关注的是关于问题的问题,而不是问题本身。这一点上,从古代,到近代,到现代,从儒家,到共产党,到自由主义者,进步不大。什么理论、方法、学说到了中国都要走样,我相信原因就在这里。

村姑与贵妇


A lady who sets her heart on a lad in uniform must be prepared to change lovers pretty quickly or her life will be a sad one.

This heart of Lischen's was like many a neighboring town that had been stormed and occupied many times before Barry came to invest it.


Five years in the Army, and considerable experience of the world had dispelled any romantic notions regarding love with which Barry commenced life.

And he had it in mind, as many gentlemen had done before him, to marry a woman of fortune and condition.

And, as such things so often happen, these thoughts coincided with his setting sight upon a lady who will play a considerable part in the drama of his life.

The Countess of Lyndon, Viscountess Bullingdon of England, Baroness Castle Lyndon of Ireland. A woman of vast wealth and great beauty.

To make a long story short, six hours after they met, her Ladyship was in love.

Friday, December 07, 2007

巴里·林登

小时候家里有一本杂志,什么杂志忘了,可能是《环球》之类的,反正不是本电影杂志。不过这本杂志的封三介绍了一部电影:《巴里·林登(Barry Lydon)》。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上面的那几张剧照:一张是行军的士兵们;一张是巴里·林登和妻子在游船上;一张是巴里·林登和妻子在马车里;一张是巴里·林登的妻子和孩子们。杂志的正文里介绍了电影的情节和它在奥斯卡奖上的惨败--这本来是一个众所期待的巨作,可是最后只得了些摄影美工服装之类的小奖项。那时候还没有听说过史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名字,对那个太平淡的故事也不甚了了,可是那几张剧照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昨天终于借来了,半夜一点开始看,四点看完:这个电影有三个小时长。库布里克是个好导演,可我以前并不喜欢他的电影--直到今天凌晨:《巴里·林登》实在是一部杰作,夸张一点说,这是一部尽善尽美的电影。截了几张图贴在这里,第一、二张是否就是我当年看到的不是很确定了:电影里行军的场面有好几处,这个场景非常之美,但不一定就是;游船的场景倒是只出现过一次,但印象中画面里的人物要大一些;马车里那张肯定些,这对夫妻同车异梦,各怀心事的神态印象很深;最后一张是千真万确的:画中人美丽、寂寞、空虚的样子和画面细腻、优雅、柔和的质地都刻在了我的脑子里,再过二十年也忘不了。

这个镜头从女主人的特写开始,慢慢拉远,直到看到背景中的书籍和左面的婴儿。人物是静止的。

自然光摄影赋予了这个电影强烈的视觉真实感。库布里克花了很大功夫来拍这些烛光下的场景。

我一直有个看法:制造电影的真实感,特别是制造古装电影的真实感,一定要避免使用熟悉的面孔,更不要说影星了(Daniel Day-Lewis那样真正的演员除外)。《巴里·林登》就是这样,几个主要演员拍这个电影前都没有什么名气(其实之后也没出什么名)。吴宇森拍《三国志》演员全是那些所谓的大腕,真是有钱不花在正地方--以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挑出几十个真正看上去像古人的演员应该不很困难,省下来的片酬还可以花在美工、服饰和布景上。《三国志》这样的题材,拍不好(那简直是一定的)不如不拍。

《巴里·林登》里面只有一个人面熟:扮演Potzdorf将军的是Hardy Krüger,他是《野鹅敢死队》里的那个一开始是种族主义者,后来被黑人总统感化的雇佣军军官。

Thursday, December 06, 2007

海滩

感恩节那天有朋友来,一起去海边散步,海滩只有几里远,不过好久没来了。天气不错,但人很少-感恩节本来就是该呆在家里的。

后来太阳低下去了,阳光变黄了,帆船在逆光的、对比鲜明的粼粼波光中排着队返航。沙滩上有两个小姑娘在拍照片,还有些人在烤肉。有三个老太太走过,一边走一边聊着什么。其中一个光着脚,看上去非常像是Diane Keaton,我仔细地看了一眼,原来就是她。

Saturday, December 01, 2007

周末看足球

这个足球指的是美式足球(American football)。

刚来美国时不喜欢美式足球,当学生的时候没怎么看,毕业后倒上起瘾来了,这几年USC实力强成绩好当然是主要原因。

当年不喜欢是因为老和真正的足球(soccer)比较,觉得美式足球简直是打群架,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现在看得多了,知道里面还是很有些讲究的,而且美式足球和足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运动,就像象棋和围棋不是一回事一样。

每次去现场看球都惊叹于美式足球根基之深:一场大学之间的普通比赛可以吸引接近十万观众。惊叹之余不免和中超球市的惨淡对比一下。

一直不能接受一种观点:“中国有三流球队,一流球迷”,一流球迷骂归骂,闹归闹,可是会去球场看球的呀。现在骂中国足球队就跟骂中国政府一样,几乎成了种政治正确的姿态,可是光骂又有什么用呢?还是要支持。

这次世界杯预选赛抽了个下下签,和澳大利亚、伊拉克、卡塔尔一起构成了个所谓的死亡之组。我倒觉得关系不大:看看历史,我们其实全是死在所谓弱队手里的。反正都是死,“撞死也要被奔驰撞死”,这话是十几年前AC米兰在丰田杯上输给桑塔纳的巴西圣保罗后卡佩罗说的话。澳大利亚不是奔驰也至少可以算得上别克,伊拉克和卡塔尔差不多是上海大众那个档次的。多给别克大众撞几次吧,以后至少就不至于怕自行车了。明年好好踢就行了,反正也没有什么思想压力。输到小组第四我觉得是不太可能的,最有可能的是中间几场踢得还不错,甚至有了出线的好机会,然后……

美国大学足球今年天下大乱:谁排在第一第二就会紧接着被打下来,前几名的球队都输过球。USC本来开局不错,可惜中间很荒唐地输给了斯坦福一场。今天算是善始善终,打败了同城的UCLA,报了去年的仇,拿了分区冠军,进了玫瑰碗。中超今年也差不多:冠军最后一场才决出来,鲁能有无数的机会可以夺冠,可惜浪浪荡荡地一个都没把握住-“有冠军的实力,没有冠军的心”-美国人会这样形容。

明年一月一号,玫瑰花车后,叫几个朋友,烤烤肉,喝喝啤酒,看看足球吧。“周末看足球”,以后再凑人生四大乐事的时候要有这句。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07

大建筑

以中国人的纯朴,很少有人会把城市里的大建筑和自己的生活功利性地联系起来,更少人会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在某种程度上真实地“拥有”那些庞然大物;大多数人只有机会享受些虚幻的自豪-“我们有了世界第一X的XX”-城市是属于富人的,穷人看看热闹也好-这至少从老北京的人力车夫炫耀紫禁城那时候就这样了。

“‘千万不要(以为)一座宫殿只是一个建筑!’芒福德说城市的外表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生活,不仅在趣味上,而是在价值观上,他把这种城市建设理念称为巴洛克思想观念,……”

一篇讲北京建筑的文章里看到这句话。“城市的外表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生活”,我觉得很对。如果说北京这些大建筑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大这种市民和城市间的距离,强化市民这种虚幻的自豪,的话,那么这些设计真是太成功了。

Sunday, November 25, 2007

几本书 (之三)

《空谷幽兰-寻访当代中国隐士》是朋友推荐的,又是一本从西往东看过来的书。

作者比尔·波特是个美国汉学家,“通过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亲身探访隐居在终南山等地的中国现代隐士,引出了中国隐逸文化及其传统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将其与他正在采访的现状相对照,表达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高度赞叹和向往、怀恋,并写岀了他所看到的中国未来发展的希望。”-这个想法是不错的,我读之前也很期望看到一些不为今人、常人(比如我)所知的东西-可惜没有。

在我看来,作者似乎偷换了“隐士”的概念,在前言里写到“在中国,我发现隐士往往是社会的精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话说得也并不错,至少符合多数中国人对(古代)隐士的认识,可是作者在书中所写到的中国当代隐士们,遗憾的是,没有一个符合这个条件。作者混淆了“隐士”和“出家人”这两个概念,隐士的确常读佛、修道,但不过是同喝茶、饮酒、作诗一样的雅趣而已,一般并不出家住在道观里;出家人也的确喜独处,居深山,但很少会进入精英阶层。中国隐士常于出世入世之间,个中微妙不足与外(国)人道也。再退一步讲,如果出世之心是判断隐士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也就不必拘泥于终南山那些地方了,“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的道理不知道么?

《活动变人形》很久以前读过,印象深刻,这次又买了一本。这大约是王蒙最痛苦,也最有力量的小说了。

近现代的中西方文化的冲突是不对称的:西方作为先进者和胜利者,心态从容,关心的多是趣味,比如比尔·波特和《活动变人形》里的那个汉学家史福冈;东方作为落后者和失败者,心境焦虑,体会的多是屈辱,比如小说的主人公倪吾诚:以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的刻薄、世俗和冷酷,最痛苦的莫过于知道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的存在却无力(这个“力”常包括能力和毅力)实现了。其中的可恨、可鄙、可怜、可笑、可耻、可悲、可羞、可恶之处更不足与外(国)人道也。

Saturday, November 24, 2007

几本书 (之二)

《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前面提过了。这算是一本从西方往东方看的书,当然我看的过程又成了从东往西看从西往东看的过程。西方人看中国人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以黑格尔为代表;一种以伏尔泰为代表。听上去是后者顺耳,但我相信是前者要有益健康得多。

摘抄几段:

以我们欧洲人的准则来判断中国,没有比这更能使人犯错误的了。-马夏尔尼勋爵(1794年)

中华帝国是一个神权政治专制国家。家长制政体是其基础;为首的是父亲,他也控制着个人的思想。这个暴君通过许多等级领导着一个组织成系统的政府。(……)个人在精神上没有个性。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黑格尔(1822年)
  

要批驳黑格尔关于中国处于停滞不变状态的观点很容易……然而,黑格尔是对的。-艾蒂安·巴拉兹(1968年)


像布兰维利埃这样的自命不凡之士则讥讽说:“中国人不能得到神的启示,因此他们是瞎子。但是千年以来,他们的无知并没有剥夺掉他们这些令人赞叹的长处:富裕,工艺,研究,平静,安全。”


贝克莱认为孔子的思想只是些简单化的教条,与基督的教导无法相比。笛福揭露了这个“竟敢声称可以自给自足,而把勇敢的英国商人视为不受欢迎的蛮夷”的民族。马戛尔尼是否也读过他们的文章呢?反正地读过当时伟大的思想家中唯一坚持不懈地反对亲中国浪潮的孟德斯鸠的文章。后者主要是从耶稣会士富凯那里了解的情况(富凯口头上批评了他的同事写的文章)。他还指责耶稣会由于轻信而犯了错误:“我从来都说中国人不像《耶稣会士书简集》里说的那样诚实。”


哲学家还中毒则更不可原谅。然而伏尔泰本人最终摆脱了他自己对中国的奇怪想法,也像孟德斯鸠一样——如果不是更甚的话——批评起中国来。零零碎碎的几个句子说明了这一点。1755年:“我们吃尽千辛万苦到了中国,但中国人并不知道我们比他们优越的多。”16年后,他又揭露了中国文字的弱点:“印刷一首诗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中国人假如愿意用其他民族的字母的话,只要二天便可以印好了。”最后中国科学被贬成是经验主义的:“中国人在1500年前便发明了火药,对此我并不感到吃惊,他们的土地到处都是硝石。”

中国人很久以来便侨居国外:中国人成批来到巴达维亚,寻找生财之道。在城市里他们是办事员,经纪人或零售商。在乡下,他们做佃农,耕种者或仆人。什么工作他们都不会讨厌,甚至连种植甘蔗这种给黑奴干的活他们都干。许多人做大买卖发了财。中国本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不鼓励他们发挥这种才能。从1793年到1978年,这种倾向十分严重。他们的人数和取得的成功让人恐惧。东印度荷兰公司于1740年听到反叛的传闻便组织了对中国人的大屠杀。2万到3万人丧生:几个小时内10 个圣巴托罗缪惨案。“荷兰方面否认这次暴行,公司董事们深恐因此得罪中国皇帝”。他会不会对公司在广州的买卖——甚至对他们的人——进行报复呢?他们派了使团说明事由并对这一极端措施道了歉。意想不到的好事:皇帝毫不介意地让人答复说:“我对于这些贪图发财远离祖国,舍弃自己祖宗坟墓的不肖臣民并无丝毫的关怀!”


当法律不准一个公民离开自己偶然出生的那块国土时,这个法律的含义是很明显的:这个国家管理得如此糟糕以致我们禁止任何人出境,免得所有的人都移居国外。-伏尔泰(1764年)


托马斯和家庭教师一路闲逛。这位先生也给我们留下了他对广州这个“集市”的印象:“他们把所有在欧洲制造的产品模仿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从各种家具、工具、银餐具等器皿直至箱包。所有这些仿制品的工艺与英国制造的一样好,而价格要便宜得多。”在欧洲市场上出现过仿造中国的假古物,现在轮到中国来仿造欧洲的新产品了。
  

“在广州,浆洗内衣的技术非常好,而且比欧洲任何一个首都的洗染店的价格都便宜。”中国洗染店已经有了使他们日后征服加利福尼亚的名声了。”“只要不受骗上当,总是有好生意可做的。”因为“中国人认为对洋人不老实是机灵的表现。”这些讨厌的中国人把诈骗提高到一门艺术的位置:“很少有欧洲人没有遭受过这方面的教训。”可以猜想赫脱南并不属于那些“幸运的少数人”(happy few)之列。

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几本书 (之一)

去东洛杉矶要走十号公路。快出市区时十号公路向北拐了一个弯,右手处出现了南北向的五号公路,再向东走需要穿过几条车道一直开到最右面,然后再拐出去。这一段路高高低低、曲曲折折的,我虽说经常走,可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能把来和回时看到的景象在脑子里揉在一起,每次经过都会琢磨:这里是反方向的哪里啊?想不清楚觉得别扭。

后来有了个想法:再有这种感觉就在同一地点拍两张照片,一张从南往北看;一张相反,从北往南看。对着这样的照片多看几遍,动动脑子来回印证,不行再动用google地图,总会弄明白的-其实也的确是这样。

类似的照片可以拍很多:比如从家门口看远处的楼和从那座楼看家;比如从办公室看好莱坞山和从好莱坞山看办公楼;比如从岸边看岛和从岛上看岸边,比如从体育场看台看场内和从场内看看台,……,总之场景甲中的一个位置正是场景乙的观察点,反之亦然-拍这样的照片有没有别的意义我不知道,只是觉得好玩,而且会给我一种“把事情弄明白了”的愉快。

想起这些是因为最近读的几本书。这些书大多是在济南买的-在北京的几天没能安排出时间去正经书店,只是在机场挑了一两本。我看中文书一向只基于兴趣:觉得什么有意思就看看什么,没有什么明确的主题。可是有天忽然意识到:这次买的几本书都有一点像那种照片-其中趣味大多是由于视角变化造成的。

《匈奴史稿》,陈序经著。机场书店买的,飞机起飞前看完了,不过不是因为书薄或者是我读得快,而是北京那天大雾,我在机场足足等了十二个小时。其他的书都托运了,幸亏还有这一本。书本身也的确好读,因为关于匈奴的史料也就那些-遗迹没有,文物缺乏,文字没有,语言早已失传-只能依靠中国和西方的那些残缺不全,辗转相传,有时还互相矛盾的记载。一个如此古老、重要的民族,我们现在只能从东方远远地看过去,再从西方远远地看过去,它自己的视角永远地消失了。

不过我的一个模糊印象确认了:北匈奴最终的确是定居在了现在的匈牙利;“匈牙利”里的这个“匈(hun)”字也正是指的匈奴。凑巧的是,这一点后来不久就被人提起了。回美国后的第二周,在一个会上和C先生吃午饭闲聊,C先生是个医学博士,入伍后在伊拉克脊柱受过伤,现在为政府做一些和基础研究有关的工作。C先生小时候住在一个中西部城市的贫民区附近,周围都些欧洲移民的小聚居地,“光圣诞节就有五六种”。这样的环境下,C先生一度会说接近十种语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瑞典语,挪威语,波兰语,葡萄牙语……。

“不过这也没有听上去那么难,很多语言相差不多”,C先生说,“就是匈牙利语最特别。”

“怎么个特别法?”,我问。

“嗯,匈牙利语听上去不像是欧洲语言,我一直不能区分它和朝鲜语。”

像朝鲜语?有意思,我想,那里面一定还残存着匈奴的古音吧,有机会一定要听听。当时的,史诗一般的迁徙现在是没有详细记载了,可是雪泥鸿爪般的的痕迹也许还在?我不知道,可是很好奇。

Wednesday, November 21, 2007

克罗地亚-英格兰

一只二流球队最怕的就是被捧成了一流,更可怕的是连自己都相信了。看看历史,谁都明白英格兰输给东欧队不是什么冷门,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Saturday, November 17, 2007

法国乱炖

今年早些时候看了《Ratatouille》,很好奇那道“老鼠拼盘(Ratatouille)”是什么味道,后来问了个同事,再上网查查,才恍然大悟。那个同事是法国人,一两年前有一次带午饭在办公室吃被我遇到,闻着味道不错,凑近看是一盒炖在一起的蔬菜,很下饭的样子。于是问是什么,他当时说了个法语词我听了也没有在意,只记得里面是有茄子、西葫芦和西红柿的。

“那就是ratatouille。”他这次告诉我说。

“什么?hotitouille?”我又问,“那么和电影里的ratatouille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r-a-t-a-t-o-u-i-l-l-e念起来就是hotitouille。”

原来如此。后来再回想了一下,我不但见过这道菜,其实还吃过的,不过当时是作为烤羊排的配菜,切得很碎,但材料是完全一样的。

再后来照菜谱试着做了一次,味道不错。我对ratatouille的理解就是“法国乱炖”:大蒜烹锅,西红柿炒软,再把提前煸好的茄子和西葫芦、洋葱、红椒依次下锅,然后炖到味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程度就好了。材料都是夏天最普通的蔬菜,没有什么稀罕东西,但颜色鲜艳,味道厚实,自有一股富足农家的兴旺之气-这道菜本来就是法国南方农民发明的。

电影的最后,ratatouille被小老鼠大厨作为奇招推出,将那个阴森森的美食家彻底征服,也让我彻底记住了这道菜的名字。稍显遗憾的是,我以为,电影里的ratatouille做得太过精致了,少了些农家菜的质朴本色。

Friday, November 16, 2007

肿教头的回帖

Albatross按:肿教头下面说的我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五是赞同的。对我来说,对《色•戒》的要求是从一百分开始的(都怪朋友们);对《太阳照常升起》是从零分开始的(感谢朋友们),所以说起前者来大多是负面,后者基本是优点。至于我不同意的那百分之五,是因为我实在不能理解王佳芝为什么会爱上易先生:胡兰成虽说不是好人,至少还有文才,那么易先生只靠性虐待就可以让王佳芝爱上他?傻丫头自己傻也就罢了,还连累别人。唉!幸亏是小说,不是真事。

至于问我“不是被校花伤过心吧?”,请问,我看上去像是被校花伤过心的吗 :-)

肿教头:

太懒,潜水两年多,从来只看不回,今天忍不住想说两句。

一直有一个感觉:很多时候看电影的过程有点象催眠。在观看中,被精心组织的画面、声音,一步一步的,慢慢引入电影的氛围。被融入氛围后,观看者的情绪开始随着电影的情节起伏,感情会依附到剧中人物身上,体验他(她)的人生,和他(她)一起快乐,悲伤,恐惧。看电影的乐趣大多都在这里。

这个引入的过程就要看导演的能力,还有就是观看者的心理状态。很微妙,当影片中不知那一点使观看者的心理产生抵触(比如觉得不真实、有反感),引入的过程就无法完成。接下来就是枯燥乏味的一个多小时,心里一直在骂“什么破电影啊”。

对我来说,这个引入的过程《色•戒》实现了,《太阳照常升起》没有。

对一个片子,仁者见仁,痔者见痔,喜欢不喜欢都有各自的理由。但是咕咚的视角十分特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故事”,我咋就没有看出来哩。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动乱的时代中,一个女人在性、爱、理想中挣扎纠缠的故事。弱弱的问一句,不是被校花伤过心吧:)

说说我不喜欢《太阳》的理由。首先是演员的表演实在是让我无法接受,周韵和房祖名一出来就用一种十分夸张、戏剧化的方式来表演。张大嘴表示惊讶,皱紧眉表示生气。真是得到了中戏老一辈无产阶级表演艺术家的真传:典型表情、程式化表演、感情要饱满,表现要夸张。这在话剧中是有一点道理的,观众离得远啊,动作和表情自然要大一些。可是现在荧幕挺大,你还瞪那么大的眼睛不累吗?

这也不能怪演员。在《三峡好人》韩三明和老婆在码头相会那场戏里,贾樟柯可以让两个毫无训练的的演员表演的丝丝入扣,荡气回肠,火候拿捏的多么好啊。《色戒》里李安可以让梁朝伟收起如黄河泛滥一样的桃花眼。你姜文咋就能让这样的表演通过呢。在这个片子里姜文开始得意的表演姜文,连百炼成精的黄秋生都没了脾气。看了萧瀚的博客“陈冲依然是最棒的,这几乎无可争议,姜文、黄秋生、房祖名也都表现不俗”。连“房祖名也都表现不俗”,这真是让我说啥好匿。

二是感觉空洞。太阳的画面拍的很漂亮,色彩绚丽,选得景都很美。大量的隐喻。感觉象一些华丽的浮皮,没有骨肉,下面是一些设计出来的理念和人物。概念飞来飞去却感觉不到真正作为一个人的感情。喜欢看风景,风光片不是更好吗?

萧瀚说这是艺术片。我看不能老拿这个说事。

玩意象有玩的好的。十年前,在济南的舜井街淘到一个电影叫《石榴的颜色The Color of Pomegranates》,是看过的最晦涩的一部电影了。没有对白,充满了诗意的不可理解的画面。意思就全看观众自己解读。虽然我不能完全理解, 但是我可以感觉到那些画面后藏了一些东西。那是30年前前苏联拍的电影。回头看《太阳》里面那些隐喻~~没什么意思。

三是对模仿的反感。周韵在片中的玄幻,在我看来直接就是生搬南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另外把故事劈成几段,然后倒乱了顺序播放,也不是什么葵花宝典了,搞的不好也很俗。在《低俗小说Pulp Fiction》,《两杆大烟枪Lock, Stock and Two Smoking Barrels》中,各个部分之间都有巧妙的联系,为其它的情节作出铺垫。惊喜中感到智力跳跃的乐趣。这个我在《太阳》中没有看到。

在影片的最后,周韵站到火车上面,向着大漠,向着死去的丈夫呼喊。感人吗?慢着,这个不是《情书》中的渡边博子吗?伫立在白雪覆盖的山坡上,向远山竭力的呼喊,向一年前在登山中遇难的男友告别,向自己的过去告别,开始新的生活
“你——好——吗? 我——很——好——!”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两个电影

回国前那几天很想看两个电影,《色·戒》和《太阳照常升起》。前者想在美国看,后者想和朋友一起在国内看。后来在国内忙忙碌碌,《太阳》没有看成,另外一个原因是朋友们大都对其评价很低,除了萧瀚以外。倒是回美国后没几天去电影院把《色·戒》看了,和《太阳》相反,朋友们对它赞誉有加。不过后来还是想办法看了《太阳》。

看完后的感觉呢?听上去有点像和朋友们抬杠似的(其实当然不是),我觉得《色·戒》没有想像的那么好,《太阳》也没有听说的那么差。

先说《色·戒》,李安从来就不是我喜欢的导演,总觉得他温温吞吞、隔靴搔痒,缺乏杨德昌、侯孝贤、贾樟柯和姜文所具有的那种直指人心的才气。比如说,《喜宴》和《饮食男女》的情节、对话都有一点傻乎乎的,在《喜宴》里李安还自己跳出来说了句巨傻的话。他拍的外语片我也觉不出好来,而且总疑心夸奖他的人心里多少有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这也很难得了”的想法。况且在好莱坞能拍他那种四平八稳的电影的高手实在太多了(比如波兰斯基就全方面地强于他)。多他不多,少他不少。再有就是作为导演,李安长于故事而弱于影像,而后者是我喜欢在电影里看到的。《色·戒》当然还是个好电影,情节对话也都细腻,但我感觉好像整个的质地都有一点太簇新了:上海看上去不像上海,香港也不像香港,不知道了解这两个城市的人是什么感觉?街上走的洋人男女很多,但相貌都有些单调和现代;至于河边洗菜的老太太,擦肩而过的行人,路边的小贩,好多感觉是手脚不知道往那里放似的--这也许只是投资有限的缘故--不过像李安这种缺乏画面感觉的导演尤其需要好的摄像和美工。朋友S说李安是罕见的,敢于“正面拍电影”的中国(人)导演,我明白他的意思:画人难于画鬼,写事难于写梦,只知道留白是不成的--不过我个人还是不怎么喜欢。

再往下分析呢?李安近于女性的风格和张爱玲完全女性的视角大约也和我有隔膜。对我来说,粗浅地讲,《色·戒》是一个“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故事。学校里,坏孩子可以泡到校花;社会上,黑社会往往追到名模;历史上,汉奸简直只能是才女来配了。这个当然不关我的事,可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凄婉动人之处,我以为。

最后就是现在看来是华人里唯一影星的梁朝伟了:玲珑的小身材,窄窄的小肩膀,合身的小衣服,故意不怎么说话,还躲在门后吓人,这不是欺负王佳芝幼稚吗?电影的结尾拍得是很精彩的,可是梁朝伟的脸太熟了,和王佳芝慢镜头过马路的时候我脑子里一下子响起《花样年华》来,赶快掐断了,不想毁了这个电影:这个谁的错都不是,怨就只能怨现在好演员太少。

再说《太阳照常升起》,看之前做好了完全的思想准备,结果感觉就还好。情节分四部分,实际发生的顺序是甲(边疆)、乙(抓流氓)、丙(疯妈妈)、丁(打猎);电影里的顺序是丙、乙、丁、甲。次序打乱得并不牵强,我觉得:从丙到甲越来越欢乐,但真实的顺序在提醒那个欢乐的易逝;从甲到丁越来越悲伤,可电影里的顺序又疏离了那些悲伤的真实--这至少跟《Pulp Fiction》一样好,如果没有更好的话。

电影里的对话常常有些莫名其妙,不过不说话的时候要好得多-我很喜欢那些风里的树,清澈的河,干净的楼,跳舞的人,冒烟的火车,白色的骆驼,颤动的太阳,和那两大段音乐-《美丽的梭罗河》和片尾那个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唱的歌。

回头想想萧瀚和我对《太阳》有所偏爱是不奇怪的,我们都有些过时的、英雄主义的,俄罗斯式的情结。我从不觉得这是个光荣的事情:情结影响判断,而且容易陷入无聊的自恋,但是想想又觉得没有什么可羞愧的:张爱玲都不羞愧,哪里轮得上我们呢?

Sunday, November 11, 2007

通州

北川的录音棚建在通州的一座塔楼里面,离地铁站只有一箭之遥,进城还是很方便的。据说通州现在聚集着大量艺术家、音乐人和其他自由职业者,这个我在第一天晚上就有了亲身的体会:我们的饭局正好和一个歌手的告别酒局首尾相连,火锅店门口有二三十个音乐人打扮的人握手、告别、聊天、寒暄;火锅店里面杯盘狼藉,满地满桌的空酒瓶子(说是空酒瓶子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后来我们把店里的啤酒喝光后,阿莲很神奇地从里面找出了三瓶没打开的燕京)。北川告诉我是他们的一个哥们儿退出歌坛了,打算回胶东老家种蘑菇去。种蘑菇?听上去挺好玩的,我想;不过又马上意识到这个职业未必像听上去那么田园和诗意,尤其是对一个歌手来说。祝他好运吧。

通州的房子也已经颇贵,我在地铁站外问路时被塞了一张售楼的传单。看上去没有特别起眼的房子也到了接近一万块一平米,一套房子动辄就是百万了。老北说这也是这几年的事,他租作录音室的那套几年前也就是四五十万的样子,现在没有八十万是拿不下来了。后来见到表哥和表嫂,他们说通州还算是便宜的,像海淀区就到了一万三一平米的样子,那里以前也不能算太好的地方;至于通州,以前是进京的门户,自古就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民风也不甚纯朴。买房最好不要在那里。我点头同意,不过又想:艺术家住在通州或者宋庄或者以前的圆明园本来就不是因为那是些好区,只不过是图便宜罢了。只有商业成功的,或者是假的艺术家才会在“高尚”地段买房。好比所谓的loft吧,原意只是废物利用,后来却演化成了种风格:不但价钱不便宜了,有时候干脆就是平地里盖起来的新房子,入住的也大多是些自以为是所谓波希米亚的公司职员或者是从事和艺术相关职业的人。如果在市中心买一套loft就可以是波希米亚艺术家的话,那么这个标准未免对于“波希米亚”太高,对于“艺术家”又太低了。

买了一本《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讲的是二百年前大英帝国以给乾隆祝寿为名,派马戛尔尼勋爵率领庞大使团,由大沽口登岸,途经北京,最终在承德避暑山庄觐见了乾隆皇帝的故事。作者佩雷菲特是法国人,为写此书多次访问中国;书大致基于马戛尔尼及其随从的回忆录,辅以清朝档案;另外还收录了不少当时随团画家画的大清国的风土人情。马戛尔尼们的视角一方面是西方的,一方面也是现代的,这后者大约是我们这些中国人也觉有趣,甚至有同感,的原因。使团基本全是走的水路,我孤陋寡闻,不知道那时中国北方的河道竟也如此发达:从天津到通州居然可以不走一步,只有通州到北京的十二英里需要上路坐车。船舶之稠密也很惊人:二十四英里的河道上,使团遇见了600艘船。现在整个中国北方都缺水,南水北调工程计划把半条汉江调到北京以救急,北京百年前近于水乡的样子已经很难想象了。

后来我和老北坐在窗榻上喝茶,外面已经是傍晚,天还有一点阴。往下看,高楼之间闪烁的霓虹灯下是无休无止的车流,到了该开车灯的时间了,通州的街道看上去和北京市里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更整洁些。半个小时后我和老北告别,坐在进城的八通线地铁上。车厢里是一张张,常坐地铁的人所特有的,平静的,发呆的脸;车外是暮色里的,数不清的工地和高楼。

醉话

在北京见到了七年未见的萧。中午打电话约饭的时候互相都有一点客气,下午喝茶聊天觉得熟悉了很多,晚上一起喝酒,萧喝多了,我也一下子恢复了对他的所有记忆:萧还是叶,虽说名字改了。

“一起吃饭,不喝酒的人讨厌喝酒的人,喝酒的人也讨厌不喝酒的人。” 萧说。“同意。”我说,“不过要补充一下,不喝酒的人是真讨厌喝酒的人,觉得后者车轱辘话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让人烦;喝酒的人看世界一切都美好,讨厌不喝酒的人只是因为被后者讨厌,败了兴致。”

喝酒的人一起说车轱辘话其实是不打紧的,因为就是那么说也记不住。

“好!好!好!哈!哈!哈!吭!吭!吭!”,这是老王从“选择陶醉”过渡到了“选择沉醉”。

“L(我们的一个共同朋友)的文字当代中国第一;S(我们的另一个共同朋友)就是中国的塔科夫斯基。” 这是萧。

“我不同意你所有的观点,但我喜欢你这个人。让我们拥抱吧!”还是萧。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从济南再回北京

离开家回北京。跟来时不一样的是有一点小雨,心情也差了些。贴一点王朔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很喜欢这一段:

我一路乘船、火车回家。穿过了广袤的国土。看到了稻田、鱼塘、水渠、绿树掩映下粉墙绰约村镇组成的田园风光;看到了一个接一个嘈杂拥挤、浓烟滚滚的工业城市;看到了连绵起伏的著名山脉,婉蜒数千公里的壮丽大川;看到了成千上万、随处可遇的开朗的女孩子。

晚上在表哥家吃饭,S也来了。喝了不少酒,没走就开始想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