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30, 2007

美洲杯:阿根廷-美国

星期四没去上班,在家写东西。突然想起有阿根廷和美国的比赛,查一下时间,太平洋时间下午五点半,开始琢磨怎么看。这些年周围球迷朋友少,没人凑趣,有些放在国内绝对不会错过的比赛也很容易就模模糊糊、犹犹豫豫地忘了。不过人就是这么怪:一旦想起来看了就越想越该看,越该看越想,半个小时之后我就基本上是觉得非看不可了。

家里几个月前断了有线电视,没有几个频道了,体育频道简直是一个没有,那就查网络直播吧,最近的中超直播都是在搜狐看的。可是一看搜狐没有转播美洲杯,怎么办?看来只好去酒吧了,我想。不管去那个酒吧,先查一下是那个频道转播:到TVGuide.com上查American Cup,没有结果;查Argentina soccer,没有结果;查USA soccer,没有结果;查soccer? 居然还是没有,这下怎么办?难道要收费频道吗?记得三年前欧洲杯只有收费频道转播,只好去所谓的soccer friendly bar,到地方一问,门票一人二〇块钱,还得另买啤酒,觉得这店家太黑就没进去,再问别的soccer friendly bar,都是一般黑。捷克对丹麦一场实在想看,到一个朋友家看的付费电视。后来还算幸运,得到消息,在学校的欧洲学生会交上五块钱后在体育系的餐厅看了所有的淘汰赛。现在去哪儿找soccer friendly bar呢?正觉得没希望时,突然想起还有西班牙语台啊,去年世界杯不就全程转播了吗。再查 Copa America,这下有了:46台。赶快打开电视,心里想:千万要有46台,千万要有46台,千万要有46台,... ... 结果还是没有。再次绝望之际,又再次灵机一动:去年买的这个HDTV被我编辑过一次,去掉了很多平时不看的频道,也许46台就是这样被删掉了?

果然如此!锦上添花的是,46台还是high definition,哈哈。

阿根廷的新阵容里没有了索林、路易斯·冈萨雷斯、萨维奥垃、和布尔迪索,贝隆、萨内蒂归队了,其他的和去年世界杯差不多。里克尔梅还是10号,锋线是克雷斯波和梅西。主教练是巴西莱,也是94世界杯的老面孔。比赛踢得不错,克雷斯波再次证明自己仍然是世界顶级前锋;里克尔梅还是软,但还是有不少出人意料之作;梅西和贝隆不停地撞墙配合;萨内蒂的下底又重现江湖;艾马尔让人惊喜;特维斯锦上添花,我看得很高兴。

今年巴西疲软,阿根廷夺冠大有希望,不过足球这东西太难预料,得不了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美洲杯还是心态轻松些吧,我更希望阿根廷这几年能出个强力前锋接克雷斯波的班,出个经典的阿根廷式的“脏”后腰干以前西蒙尼的活,再出个马拉多纳那是奢望,有梅西和特维斯就不错了,还是多攒点运气给下届的南非世界杯吧。

Wednesday, June 27, 2007

天鹅-企鹅


很喜欢《Winged Migration》这个电影,记得第一次看是好几年前在帕萨迪那的一个小电影院里,后来买了DVD,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找出来看一遍。电影里那些野鸭、野鹅、天鹅、鹤的迁徙如同史诗一样激动人心。

几年后又有一部《March of the Penguins》,也是在电影院看的,拍得也很不错,可是我却没有特别喜欢。回头想想大约是因为企鹅不会飞的缘故,它们的迁徙实在太辛苦了。虽说同样是为了生存,虽说过程同样(甚至更加)悲壮,可是在它们身上看不到飞鸟的超越和优雅。

众生平等只是一个社会理想,对比一下天鹅和企鹅,让人很难相信它们是平等的。如果有轮回,来世是一只鸟的话,我希望至少是一只会飞的鸟。自由和尊严总是在高和远的地方,不会飞怎么能行呢?

Thursday, June 21, 2007

罗杰·沃特斯 - 好莱坞碗

上周三去好莱坞碗(Hollywood Bowl)看了罗杰·沃特斯(Roger Waters)的“月之暗面”(Dark Side of the Moon)。

这些年来一直想把著名的摇滚乐队都看一遍,在他们死或者老之前,可是要么忘了,要么时间不凑巧,居然没看成一次。而这次是Roger Waters,错过谁也不能错过他啊,我想,两个月前就和M还有J&J夫妇定好了票。

周三干脆没去上班,J也请了假。七点半的演出,下午两点多出门。四个人先去买吃的和酒,第一家野餐deli是我在一本杂志上偶然看到的,本来想试试,可是价钱太离奇:牛肉四十块一磅,也不知道是什么神牛,吃的品种也不多;于是到J&J常去的另一家,东西又多又好又便宜,买了三明治,水果和两瓶红酒,出发。

逆下班的车流开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好莱坞碗,停下车就近野餐。天气一如既往的很好,太阳有点下去了,也不怎么热。人慢慢多起来,桌子很快占满了。都在喝酒,很多人穿着Pink Floyd的T-Shirt,空气里弥漫着烧烤、酒、烟和大麻的味道。几杯酒下肚,话也多起来,我本来有的一点工作日出来玩的负罪感也很快不见了。

七点半入场,八点左右开始。演出非常之好,正是想像中的Roger Waters,Dark Side of the Moon。描述音乐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就不试了。

以前总记不住Roger Waters的模样,这次彻底记住了,简单地说就是个硬朗版的理查德·基尔。这么说肯定会让有的摇滚迷不以为然,可是我觉得真得是像。另外好像歌手一般都是矮个子,比如滚石的那几位,Roger Waters却非常之高,有一米九四,据Wiki说。头发中等偏长,黑色T-Shirt,非常之帅,M一下子就喜欢他了。

看到了著名的Pink Floyd气球猪,猪屁股上写着Impeach Bush。还有那个更加著名的三棱镜,居然也用激光作出来了,在烟雾弥漫的夜空里一圈圈的转着。

在露天的环境里听音乐我总是容易出神,Roger Waters的也不例外:舞台上方是个小小的山坳,正中间恰好是远处的白色好莱坞标志,天黑之前我的视线总是飘到那里。前几次来好莱坞碗坐得要高一些,最显眼的是左边山顶上的一所孤零零的房子,有时候还可以看到车灯在山道上晃,最后停在那个房子前,我一直觉得这个场景非常希区柯克。

返场唱的是The Wall,谁都没有再坐得下。

散场后去宵夜,已经是十二点多了,坐在中国城的面家里,心里很满足,Comfortably Numb。

Friday, June 08, 2007

我为什么不喜欢这篇文章

朋友向我推荐了一篇华盛顿邮报上的文章:《Pearls Before Breakfast》,我看后很不喜欢,想说一点什么,可是怕朋友生气(所以我成不了鲁迅或者方舟子,呵呵)。后来想想也没什么,憋着不说让朋友瞎猜更不好,而且我也没有资格低估别人的雅量。

文章说的是Joshua Bell,一个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在别人安排下做了这么一个试验(或者说是恶作剧)。一月十二日早晨,在华盛顿的一个有大量政府职员经过的车站大厅里,Joshua Bell装扮成街头艺人,用他的据说是价值三百五十万美元的小提琴,演奏了六段经典曲目。在43分钟内,有1,097个行人经过,只有一个人停下来欣赏,和另外一个人认出了演奏家。Joshua Bell一共收获了$32.17。文章作者感慨:现代人太忙了,以至于不能欣赏生活中的美。

我为什么讨厌这件事这篇文章呢?细细地想了想,大致是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这件事不能说明作者想说明的事。文章里也不是没有提到,欣赏艺术需要一个合适的历境(context),应该在音乐厅里被大家欣赏的东西不一定适合大清早的车站:小提琴不是天桥打把势说相声;巴赫的音乐也尤其不适合随时随地地随便听,这跟这个曲子多难演奏,多有名没有多大关系。如果真的是对现代人对美敏感不敏感这个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找一个绝顶美女站在那里,而不是Joshua Bell,因为人的相貌之美还是有可能在这种场合下引起注意的。

第二,我不喜欢设计这件事的背后的心态:最著名的演奏家,最名贵的小提琴,最难的曲目,早晨八点不到,政府工作人员,……一切安排都尽可能的戏剧化。我有把握说这件事的创意人是很乐意于看到这个结果的,这太像是苦情电视剧的思路了:刻意、矫情。

第三,我不喜欢高雅艺术对普通人的轻视。这个和第一条有关连:艺术没有那么绝对,没有任何一种艺术是人们必须随时随地赞叹膜拜的。我尤其不喜欢文章里对那把小提琴的描述:如果一种艺术会依赖于一把厚一毫米则多,薄一毫米则少的独一无二的小提琴的话,那么我很难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艺术。我没有听说过小说家依赖于好打字机,画家依赖于好画笔和好颜料的;类似的腔调在红酒鉴赏家和苹果电脑爱好者中倒是很常见。

第四,不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轻佻、自作聪明、故弄玄虚、装腔作势。

Friday, June 01, 2007

早起

从来不喜欢早起,天将亮未亮的时候出门心里老是觉得不踏实,情绪低落。这种英语称作“cranky”的感觉我记得小学就有,这么多年了也不能克服。如果实在该早起,常把闹铃五分钟五分钟地推后个七八次,再加上梦里起床洗漱个七八次,总得折腾上大半个钟头才行。

前天为了一个会该六点出门,照例把闹铃订到了五点,最后是六点一刻坐在了车里。好在那天路上不堵,听着音乐,心情居然不坏。想起多少年前读的《斯巴达克思》来,斯巴达克思与罗马执政官苏拉的遗孀-美人范莱丽雅-相恋,还生下了一个女儿。角斗士起义后的某一天,斯巴达克思秘密地赶到范莱丽雅的别墅与之相会,半夜到达后两情缱绻,互诉衷肠,难舍难分。到清晨六点,斯巴达克思不顾范莱丽雅的苦苦哀求,聚集起自己全部意志,克服动摇,离开了范莱丽雅,回到了角斗士的队伍之中。想到这里不由感慨英雄人物的毅力真非常人可以想像:不提离开妻子女儿罢,光是六点钟天不亮出门就不是能容易做到的。

(范莱丽雅)“今天晚上你不走了吧?……你明天走吧……黑夜里……旷野上多么荒凉啊,你也明白,外面多么黑暗……多么静寂……阴惨惨的……黑夜里走路是多么可怕啊……我一想到这个,就会打哆嗦……就会吓得浑身发抖……”

可怜的女人真的开始浑身发抖,她紧紧地贴到爱人的身上去。

“明天走吧!……等到天亮了再走吧!……等到太阳出来,整个自然界开始苏醒……当鸟儿发出千百种宛转的歌声……当你拥抱过我以后……当你吻过小小的波斯杜密雅那可爱的头以后……当你把这个小纪念盒的链子挂在你的脖子里,把它藏到你的内衣和胸脯中间以后……”

人对夜的恐惧大约是在亿万年的进化中形成的:寒冷、危险、阴惨、凄凉、绝望,所有这些不愉快的感觉都和夜连在一起,并且深深地埋进了人的本能和潜意识。在温暖的家里,舒适的床上,特别是又不需要早起的话,我倒并不容易被它困扰,反而会有种类似雪夜围炉吃火锅,雨天拥被读禁书的快乐。可是如果不能睡够,或者是一夜未眠,又必须早起的话,在黑夜的不安全之上又奇怪地加上了一种对白天的不确定,不愉快的感觉于是往往在黎明前达到顶峰。《聊斋志异》里常提到鬼在清晨听到鸡叫后神色惊惧,而后骇然而遁,--我疑心这里写的鬼对光明的恐惧其实是来源于人的体验。

又想到《约翰·克里斯朵夫》里耶南一家清晨的逃离故乡:

清早四点光景,时时刻刻看着表的耶南太太,点着蜡烛起来了。安多纳德也没怎么睡,听到声音也起身了。只有奥里维睡得很熟。耶南太太心里很难过的望着他,不忍把他叫醒。她提着脚尖走开,吩咐安多纳德:“轻一点:让可怜的孩子在这儿好好的多享受几分钟罢!”
  
她们穿好衣服,把零星的包袱也收拾妥当。屋子周围依旧静悄悄的;在秋凉的夜里,所有的人,所有的动物,都格外贪恋他们温暖的睡眠。安多纳德牙齿打战:身子跟心都冰冻了。
  
外边寒气袭人,大门呀的一声开了。随身带着钥匙的老女仆,最后一次来侍候主人。她又矮又胖,气急得很,身子臃肿得有点不大方便,但以年龄而论还非常硬朗。她脸上围着块布,鼻子通红,眼泪汪汪的出现了,看到太太不等她来就起床了,厨房的炉子也生好了,大为不安。——她一进门,奥里维就醒了。可是他重新闭上眼睛,翻了一个身又睡了。安多纳德过来轻轻的把手放在弟弟的肩上,低声叫道:“奥里维,我的小乖乖,时候到了。”
  
他叹了口气,睁开眼睛,看见姊姊的脸靠近着他的脸凄然微笑,摩着他的额角,嘴里说着:“起来罢!”
  
他就起来了。
  
他们悄悄的走出屋子,象贼一样。各人手里拿着一个包袱。……

这实在是写得非常的准确:冷天、早起、渴睡、出门、生炉子、还有亲人的过世,一切都让我想起三十多年前的我自己的一个清晨。